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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优秀案例(三)

< 返回 信息来源:锡盟工商联会员部 发布日期:2026-01-20

强化调解服务 护航民企发展

--西乌珠穆沁旗工商业联合会

一、基本情况

西乌珠穆沁旗工商联第六届执行委员会执委56名,其中,主席1名、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秘书长1名,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7人、常委7人、执委37人。所属商(协)会6家,分别为小微企业商会、女企业家商会、电子商务协会、大西乌爱心社工协会、乌珠穆沁奶食品协会、乌珠穆沁手工艺协会。内设机构:综合业务股、办公室,行政编制5名,设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2名,现有工作人员1名,空编1名。荣获2020-2021年度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2022-2023年度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称号。

二、主要做法

(一)筑牢组织,夯实发展之基。西乌旗工商联深化与旗人民法院、司法局联动协作机制,2023年,在西乌旗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成立“西乌珠穆沁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平台,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独特作用。从全旗6个商(协)会中挑选出群众基础好、在商(协)会中有一定威望的30名企业家,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并实行工作日轮流值班制度。调解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良好的沟通能力,积极投身于纠纷调解工作。

(二)以会促学,提升履职效能。结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治体检”活动,西乌旗工商联联合法院先后召开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暨小微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5次。通过会议,传达学习调解工作方面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对以往的个案进行分析,分享经验做法;邀请12348协调指挥中心法律服务所有关负责人讲解调解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对下一步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从而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从严要求,保障工作落地。为履行好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能,对各相关部门和调解员提出工作要求。一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西乌旗工商联、西乌旗人民法院和商(协)会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平台,广泛宣传西乌珠穆沁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涉小微企业调解中心调解工作优势特点、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二是加强部门之间联系。西乌旗工商联要积极对接西乌旗人民法院召开工作推进会、座谈会等,通过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携手对调解员业务工作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和指导,让调解员更好地投入到调解工作中;三是规范调解工作机制。结合调解员提出的相关问题,方便调解员更好的开展工作,维护和塑造调解委员会的良好形象,从制作工作证、完善工作程序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四是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在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时,其他调解员以旁听的形式,参与调解全过程,通过实际案例教学,不断提升调解服务水平,为小微企业提供更专业、更高效的调解服务,降低小微企业运营风险,少走弯路。

三、经验成效及启示

近三年,西乌珠穆沁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调解成功案件131件,涉及总金额834.73万元。2024年,“西乌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西乌旗电子商务协会调解连带偿还债务纠纷案”分别入选全国工商联“突出工作单位”和“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

商会调解工作启示我们,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具有专业性、多样性、关联性特点,涉及合同履约、股权纠纷、劳资关系等多个方面。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优势在于贴近企业、熟悉行业,能够精准捕捉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一是调解工作必须立足商(协)会“桥梁纽带”职能,聚焦企业实际需求,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矛盾特征,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能力,调整调解技巧和方案,避免“一刀切”,让调解更接地气、更具实效;二是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对调解员业务工作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和指导,让调解员更好地投入到调解工作中;三是各商(协)会、民营企业家及相关部门对西乌珠穆沁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优势特点、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做好宣传,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的信任度和社会影响力。(盟工商联会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