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盟工商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全国宗教等工作会议精神。盟委统战部副部长、盟工商联党组书记胡梅主持会议,盟工商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国家宗教事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么永波在盟委2021年第四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上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等内容。
胡梅同志提出以下意见,要求工商联干部职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国家和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准确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全面把握《条例》内涵,用《条例》指导实践,努力提高宗教工作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全联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是盟委第四十八次会议方面。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盟委2021年第四十八次会议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掌握民营经济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形势判断和明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助力全盟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方面。要按照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今年来开展党史教育成果成效,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结合起来,切实把党史教育成效体现在工商联系统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各方面。
四是农村牧区工作会议方面。要巩固脱贫攻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充分发挥工商联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朝阳村党群阵地建设水平,协助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以“万企兴万村”行动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等方面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盟工商联办公室供稿)